环境保护部就《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我会意见
2017-03-27 14:07
环境保护部近期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为此特来函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浸镀专业委员会,征求我会的意见。
危险废物名录、豁免和排除管理制度是危险废物分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危险废物的性质、进入环境的数量和方式以及所进入的环境条件的不同,其最终的影响或后果也不一样,对环境风险大的危险废物需要采用危险废物名录管理施行优先控制,而对产生量小、分散、风险小的危险废物则可以采用豁免方式进行管理,对明确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废物采用排除的方式进行管理。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浸镀专业委员会就热镀锌灰/锌渣与环保部门沟通,认为该废物不应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2016年修订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首次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此次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正是对协会意见的采纳。具体内容(摘录)如下:
序号 | 废物名称 | 行业来源 | 废物描述 |
3 | 热镀锌灰/锌渣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金属表面热镀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灰和底渣 |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浸镀专业委员会对于此次将以上危险废弃物列入《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表示赞同,说明环保部门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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